產前產後有什麼假別一次看清楚!
修改日:2022.05.30 整理·撰文 鹿

在懷孕期間與生產後,許多爸爸媽媽會因為多了家庭成員而手忙腳亂,但又不清楚有什麼假別可以申請,也擔心公司老闆不同意請假怎麼辦!?別緊張!有關職業父母的促進工作平等相關措施中都有規定,此篇讓你搞懂懷孕期間到孩子出生後的相關假別規定,讓(準)爸媽們免煩惱!
除了媽媽之外,爸爸也可以在孩子出生前有7日的陪產檢及陪產假,在孩子出生後也可以與媽媽一樣申請留職停薪並支薪80%,家中有特殊狀況也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相關規定及薪資怎麼發給,可以看以下的資料,好好安排家庭計劃吧!
孩子出生前
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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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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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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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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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休養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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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有醫師診斷
2.適用勞基法勞工可用住院傷病假之請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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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普通傷病假未超過30日部分以半薪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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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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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有薪產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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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媽媽在懷孕到生產期間可申請7日產檢假
2.請假單位可以小時、半日、日計算(共可請5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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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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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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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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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爸爸可於配偶懷孕至生產期間申請7日陪產產及陪產檢假,並可於額度內自行決定。
2.請假單位可以小時、半日、日計算。
3.陪產的請假期間需在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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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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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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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後
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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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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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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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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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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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20週產出可請8星期(依曆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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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期間滿6個月薪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薪資折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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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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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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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4星期
2.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可請1星期
3.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者:可請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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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者,若受僱期間滿6個月薪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薪資折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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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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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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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僱者任職滿6月,小孩3歲前。
2.期間最多2年。
3.同時育有2名以上未滿3歲小孩的期間合併計算,最常以最小的小孩2年為限。
4.申請6個月以上者雖無次數限制,但需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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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連同政府補助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最多可請6個月。
※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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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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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或彈性調整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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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無薪資)
2.調整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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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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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未滿30人以下公司需要勞雇協商合意,聘僱30人以上公司擇是雇主不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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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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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滿2歲小孩有親自哺(集)乳需要,每日有60分鐘的哺(及)乳時間,若是加班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另增加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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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擠)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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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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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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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有以下事由,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每年可請7日家庭照顧假:
1.預防接種
2.發生嚴重疾病
3.其他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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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請假規矩規定,事假期間不給薪資,且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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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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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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