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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專屬111年就業獎勵!

修改日:2022.06.09 整理·撰文 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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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原住民青年返鄉穩定就業,從108年起就有推出相關積極性就業的促進政策,藉由獎勵政策來吸引雇主提供優質職缺,為的就是讓雇主願意開更高的薪資來聘雇優秀人才,也讓優秀的原住民青年人才們願意留下!除了用人單位外,符合規定的原住民青年勞工也可以申請獎勵津貼,111年度預定開放200名獎勵名額,想申請的千萬別錯過,若還是在就讀的原住民學生也別錯過前面介紹過原住民青年返鄉工讀計畫喔!!


獎勵對象

1.雇用原住民族青年之「用人單位」

符合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不包含政治團體)或私立學校。

2.受僱之原住民族青年勞工

連續在職滿3個月之15歲以上未滿40歲原住民青年。

※職缺地點是需要在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市、區或轄有原住民族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才是「返鄉」,才有符合喔!


獎勵方式

自111年1月1日算起,年滿15歲以上未滿40歲之原住民並連續雇用同一勞工達3個月以上,用人單位,或是原住民青年勞工都可以申請獎勵津貼。

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分別以投保級距以及上工時數、薪資,每月請領相關請領津貼,最多可以領11個月。

※獎勵期間會以勞工到職投保勞保或就保的保險日算起


雇用原住民青年之「用人單位」獎勵機制

全時勞工獎勵標準

投保薪資級距標準

每月獎勵津貼

25,250元~26,399元

4,000元

26,400元~40,099元

6,000元

40,100~以上

10,000元

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標準

每月工作>40小時、薪資>6,720元

2,000元

※用人單位最多申請5名勞工獎勵


受僱之原住民青年勞工獎勵機制

全時勞工

每月獎勵津貼

投保薪資25,250以上

2,000元

部分工時勞工

每月工作>40小時、薪資>6,720

1,000元


申請方式

申請期間為兩個梯次:

第一梯次:111年6月1日~6月30日止

第二梯次:111年12月1日~12月15日止

由用人單位在申請期限內依勞工工作地點之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諮詢窗口: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服務辦公室專線:0800-066995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就業服務科:02-89953179



參考資料: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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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s: #原住民 #深耕計畫 #工作 #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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