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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弱勢幼兒教育津貼

發布日期:2017.12.14 修改日:2022.12.12

福利對象

具備資格

設籍新北市私立幼兒園之幼生(學齡於當年度9月1日為2歲以上4歲以下,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且具低收入戶弱勢兒少、特殊境遇家庭及寄養家庭之身分

福利內容

一、就讀新北市私立幼兒園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9,000元。但每學期實際繳費金額未達9,000元,依實際繳費金額補助之。

二、補助期間之核定,依取得福利身分及實際就讀月數為核定補助期間。

三、學期中入園或中途離園之幼兒,依取得福利身分及實際就讀月數按比例補助或繳回。

四、補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其性質補助差額或不予重複補助:

(一) 已領取身心障礙幼兒教育補助費或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補助者,補助其差額,並以不超過實際繳費金額為限。

(二) 已領取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或其他本府認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予重複補助。

(三) 幼兒就讀準公共、非營利幼兒園已免繳費用(政府全額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

五、申請方式:家長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公所開立)向幼兒就讀之私立幼兒園(並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申請。

應備證件資料

一、「__學年度第__學期「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申請表」。
二、__學年度第__學期「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學費收據(家長繳費聯)黏貼用紙。
三、新北市____學年度第___學期 弱勢幼兒教育津貼 補助幼生名冊。
四、新北市私立幼兒園收款收據。

洽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02)29603456分機2799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福利補助自己查

法規: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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