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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特殊境遇-子女教育補助

發布日期:2018.01.18 修改日:2022.12.13

福利簡介

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各縣市政府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審核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扶助項目。

福利對象

具備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於國內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申請學雜費減免。但就讀下列學校或班別不得申請:
(一)空中大學。
(二)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
(三)在職專班。
(四)學分班。
(五)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
(六)遠距教學。

福利內容

補助內容:

1、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大專校院者,依各校實際徵收標準,減免60%學雜費,或60%之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2、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學期公布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減免60%學雜費。

3、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比照就讀國內各大學同一學制、班次學生之減免額度,申請學雜費減免。

申請方式: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期限內,檢附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學雜費減免。

應備證件資料

1.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
2.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洽辦單位

就讀學校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法規: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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