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資格
1.設籍臺北市
2.申請人失業期間為109/04/01至109/09/30止,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3.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
4.申請人及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5.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
6.如申請人係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福利內容
學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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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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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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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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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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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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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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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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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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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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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109/08/01~109/09/30
☀申請方式:
郵寄: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
☀聯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
電話:02-2720-8889轉3318
傳真:02-2720-5317
應備證件資料
1.申請書
2.存摺影本
3.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4.子女109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繳費之就學繳款單影本(須含學校繳款單及繳款證明)
5.申請人及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一份
6.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因與配偶離婚有子女監護權者,戶口名簿影本應載詳細記事。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