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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生育獎勵金

發布日期:2021.05.07 修改日:2021.05.07

福利對象

具備資格

同時符合以下兩點條件:
1.民國11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新生兒,於出生日起3個月內在埔里鎮完成出生登記或設籍登記。
2.新生兒之父或母至新生兒出生日,已於埔里鎮連續設籍滿一年,且申請時仍設籍埔里鎮。

福利內容

1.每名新生兒1萬元,以新生兒數計。〈單胞胎補助1萬元,雙胞胎補助2萬元,以此類推〉,收養子女不予補助。

2.於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向里辦公處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應備證件資料

1.身分證、印章、新式戶口名簿(含新生兒及父、母)、出生證明。
2.受委託辦理者,請另備印章、身分證、委託書。

洽辦單位

埔里鎮公所社會課049-2984040分機227 黃小姐

資料來源

埔里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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