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資格
1.0-未滿3歲
2.送托與政府簽約之公共托育家園、保母、托嬰中心
3.未領取育兒津貼、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福利內容
補助金額:
|
送托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
送托準公共托育單位
(保母、私立托嬰中心)
|
第1胎
|
第2胎
|
第3胎(含)以上
|
第1胎
|
第2胎
|
第3胎(含)以上
|
一般家庭
|
5,500元
|
6,500元
|
7,500元
|
8,500元
|
9,500元
|
10,500元
|
中低收入戶
|
7,500元
|
8,500元
|
9,500元
|
10,500元
|
11,500元
|
12,500元
|
低收入戶、弱勢家庭
|
9,500元
|
10,500元
|
11,500元
|
12,500元
|
13,500元
|
14,500元
|
※弱勢家庭指:
1.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
2.特殊境遇家庭。
3.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認定之弱勢家庭。
★可與弱勢補助(如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弱勢兒少生活扶助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時申請
申請方式: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以「郵寄」或「親送」向 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所屬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應備證件資料
1.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申報表。
2.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3.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 。
4.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2、3名以上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