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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11年青年穩定就業獎助計畫

發布日期:2022.06.13 修改日:2022.06.13

福利對象

具備資格

★以下條件皆需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且勞務所在地於屏東縣,勞保投保薪資每月皆達28,801元(醫事人員達33,301元)以上。
1.移居青年:
(1)年滿15歲至44歲以下之本國籍青年。
(2)109年12月31日(含)以前設籍於屏東縣以外縣市達1年以上。
(3)110年1月1日(含)以後始連續設籍於屏東縣。
2.返鄉青年:
(1)年滿15歲至44歲以下之本國籍青年。
(2)109年12月31日(含)以前於屏東縣以外縣市工作達1年以上。
(3)110年1月1日(含)以後始於屏東縣就業。
3.應屆畢業青年
110學年度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1)110學年度畢業之大專院校青年。
(2)設籍或遷移至屏東縣。
(3)依110學年度大專院校核發之畢業證書核發日(次日)起6個月內於屏東縣就業。
(4)若110學年度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役者,申請及受僱日期自退伍日次日起6個月內,受僱日期不受畢業證書核日(次日)起6個月內就業之限制。

福利內容

補助內容:穩定就業連續達6個月以上,可申請第一次獎助金額3萬元;連續達12個月以上,可申請第二次獎助金額3萬元。

申請日期: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上午09:00 至下午16:00止,採現場申請方式(中午休息時間及例假日不受理,採委託申請者應檢附委任書),或郵寄報名(申請日以郵戳為準,並請以雙掛號郵寄且來電確認)。

申請地點: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勞工福利科:屏東市自由路17號(就業服務台-電話08-7558048#520~522)。

洽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勞工福利科(就業服務台-電話08-7558048#520~522)

資料來源

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檔案下載

屏東縣111 年青年穩定就業獎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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